《表3“荀巨伯却贼”的英译差别》

《表3“荀巨伯却贼”的英译差别》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变异学视角下的六朝小说译介研究——以《搜神记》与《世说新语》的英译为例》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通过“荀巨伯却贼”这一故事的译文比较,可以看到在翻译这些带有文化色彩的句段时,三位译者有不同的理解,直接影响了英译文的表现效果。首先,马瑞志虽非中国人,但自幼生长于中国的语言环境之中,又醉心于中国的文化典籍,回国后毕生致力于中国中古文学的研究,深谙中英文间的语词表现力,能够选择最为恰当的词语对《世说新语》的原文进行翻译。如马瑞志将“胡贼”译为“Hu bandits”,除了最贴近原文意义外,还在注释中补充了“胡”的定义,即“以匈奴、鲜卑和土尔吉斯坦后裔为代表的中国北方或西北方的非中国部族,据记载于155~166年间常在边境发动侵略。”(1)这种译法不仅最大程度地忠于原文,在注释中的补充内容也能使读者对故事的发生背景有更清晰的了解。另如,马瑞志将“一郡并获全”译为“the entire commandery was preserved intact”,其中“intact”一词的使用,完整再现了由于荀巨伯舍生取义的人格感动了敌人,最终保全了本郡的所有人民。其次,杨宪益、戴乃迭夫妇为中国的典籍翻译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是最早把中国古典文学名著译成英文的作家之一,作品从先秦散文、诗经楚辞到《水浒》《红楼梦》《鲁迅全集》,乃至现当代文学作品等百余种。由于杨、戴夫妇涉猎的文学作品较广,《汉魏六朝小说选》的选译也是为了中国传统文学的对外传播,该译本的翻译虽然较为简略,但仍然渗透着译者背后的中华文化精神。“败义以求生”体现了对古代伦理观念“义”的重视,士人们往往将其视为比生命更为重要的节操,中国神话、故事中多有“舍生取义”的人物形象。杨、戴夫妇将此句译为“act against my conscience simply to save my skin”,做出了一种非常合理的扩写,将“conscience”与“skin”进行对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表现出荀巨伯不惧死亡的大义凛然,突出了英译文的艺术感染力,也使得后文以人格“却敌”的情节更为生动。再次,相较于马瑞志和杨、戴的英译本,马照谦的译文显得较为简单,在许多词语的翻译中没有体现出与中国文化对等的英文含义,因此译文在语言的表现力上不如其他两个译本。如将“胡贼”简单译为“enemy”,将“郡”译为“city”,都损害了原文本中的文化内涵。荀巨伯所说的“远来相视,子令吾去,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耶”一句,凸显了英雄人物的性格特点,但马照谦的译文却直接忽略此句的翻译,而以“refused”一带而过,没能使读者感受到荀巨伯的人物魅力。而“We,the immoral people”这种中式英语的运用,使得英译文显得不伦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