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不同业绩考核强度下探索性薪酬与团队创新绩效实验结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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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导向团队薪酬及其契约设计的实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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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5可知,从创新投入角度来看,适中型业绩考核组的全过程实验变量标准差为26.38个单位,前五期实验变量标准差为27.98个单位,均高于其余三组且显著高于严格型业绩考核组(P<0.1)。从创新产出角度来看,适中型业绩考核组的最后一期盈利为1913.33个单位,高于宽松型业绩考核组和严格型业绩考核组,但组间差异并不显著;其后五期最大盈利为1960个单位,高于其余三组且显著高于宽松型和严格型业绩考核组(P<0.05)。以上结果说明,当团队业绩考核过于严格时,一旦团队在创新过程中出现问题就有可能达不到考核标准,使团队成员的收益遭受损失。而创新往往存在较高的失败风险,这种过于严格的考核标准反而会抑制创新活动。因此,在探索性薪酬模式团队中,团队业绩考核强度与创新绩效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即存在最优的业绩考核强度,假设3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