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不同授予范围下探索性薪酬与团队创新绩效实验结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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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导向团队薪酬及其契约设计的实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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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4可知,探索性薪酬授予范围与团队的创新绩效呈倒U型关系,在授予范围较大时更接近最优水平。从创新投入水平来看,较大范围授予探索性薪酬组的全过程实验变量标准差为23.80个单位,前五期实验变量标准差为25.88个单位,均显著高于其余三组(P<0.1)。从创新产出水平来看,其最后一期盈利为1977个单位,高于其余三组且显著高于不授予探索性薪酬组(P<0.05);其后五期最大盈利为1958.40个单位,高于其余三组且显著高于不授予探索性薪酬组(P<0.01)和较小范围授予探索性薪酬组(P<0.01)。以上结果说明,相比于不授予或者较小范围授予,较大范围授予在共同监督力量有效的情况下能给予团队成员以更多激励,从而促使他们提高创新投入和产出;而一旦授予范围过大,团队成员将无法对其他所有成员实施有效监督,此时搭便车力量增强,会减少团队整体的创新投入和产出。因此,存在一个最优的授予范围,使得团队整体创新绩效达到最优,假设2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