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酱油感官评定指标[6]》
参考国标GB 18186-2000《酿造酱油》中关于感官特性的规定,制定出对生抽酱油评定的4个等级规定(见表1)。将待测酱油分别标记为SC1、SC2、SC3、SC4。选择10名食品检验专业人员组成评定小组,按照制定的等级标准对色泽、香气、口感、体态4个指标进行单因素评价,并填写评价表。为保证评价的准确性,要求感官评定人员在评定前12h不喝酒,不吸烟,不吃辛辣等刺激性食物,每次评价间隔10min并用清水漱口。同时,评价前对评价员进行指导培训,使其能认真领会和理解相关评价指标,确保评价客观、公正。
图表编号 | XD008296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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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0 |
作者 | 周伟、魏永义 |
绘制单位 |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物与微生物教研室、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食品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