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引入民营股东与并购效率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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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底抽薪”还是“抱薪救火”——引入民营股东对国企并购效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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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和***分别代表在10%、5%和1%统计水平上显著;由于模型选择的差异,以并购发起可能性、并购绩效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分别对应Pseudo R2和R2;回归模型均控制了行业和年度效应,但限于篇幅,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未予汇报,留存备索。下表同

反之,只有民营股东具有更多的董事会席位,才能真正增强自身的董事话语权和获得董事会权力。通过委任代表自身利益的董事参与到国企各项决策活动中,民营股东才能获取更多的国企内部信息,缓解自身的信息劣势和减少信息不对称水平。例如,在并购议案上会前,按照董事会议事决策流程的规定,国企高管需要向董事会成员提供相关的并购议案资料;在上会过程中,董事还可以通过与国企高管的交流获取关于并购议案的额外信息,而这些信息都是单纯持股的民营股东所不掌握的。更多的董事会席位,有助于提高民营股东参与国企治理和并购决策的有效性,能够较好地弥补“所有者缺位”、较强的“内部人控制”以及高管“半行政化、半市场化”治理等制度缺陷,同时将并购项目选择的审慎性和并购后管理整合的高效性真正有效落实。因此,充分增强董事话语权,使得民营股东既定的股权收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才是真正提升国企并购效率的“釜底抽薪”之举。综上,本文假设1和假设2得到了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