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受试者在吞咽前后关于3类物质挥发性释放的一致性》
注:*.P<0.05,差异显著。
VOCs通常都具有一定的疏水性,即为辛醇和水之间的分配系数,结果以对数标度(lg P)表示。为进一步研究疏水性不同的挥发物在口腔加工期间的释放行为,尤其是对于吞咽前-后释放差异的影响,分别分析在口腔加工过程中采集的呼气中的主要挥发物(表2)己醛、单萜烯及桉叶油醇在吞咽前、后的释放状况,如图7、表4所示。在此之前比较这3类挥发物在吞咽前-后释放量的个体和小组等级排序,3类物质的个体释放与总释放之间均存在较高的一致性。
图表编号 | XD0012340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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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刘登勇、曹振霞 |
绘制单位 | 渤海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鲜农产品贮藏加工及安全控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肉类生产与加工质量安全控制协同创新中心、渤海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鲜农产品贮藏加工及安全控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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