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云南白药的薪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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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控制权安排——基于云南白药混改的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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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高管薪酬我们采用总经理尹品耀、副总经理杨勇、副总经理秦皖民、副总经理王锦、财务总监吴伟、技术质量总监李劲、人力资源总监余娟、研发总监朱兆云8人年度薪酬合计。

2017年11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宣布,“鉴于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和体制机制已发生重大变化,为体现价值贡献分配与价值贡献相匹配,确保实现公司稳健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绩效推动、导向长期、合理定位、科学构架之原则,公司制定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办法》”。我们从2017年的年报中看到,市场化的高管薪酬机制已经建立。公司从2014年至2016年利润增长了24%,但高管的薪酬合计一直在600万元左右。表8显示,公司混改完成后,不再需要遵守国有企业的“限薪令”,高管的薪酬从600万元增长到1200万元左右。薪酬占净利润的比重也从0.22%增长到0.44%。然而,2017年的激励机制改革中,只有高管参与了薪酬改革,核心员工并未参与。而且,本次激励机制改革尚未启动高管持股制度,需要在未来参照市场化的民营药企进行激励机制的进一步改革。云南白药的激励机制改革中,还取消了国企的“级别”这种隐性的晋升激励,提高业绩敏感性较高的年薪和奖金薪酬方式,但未来还需实施高管持股制度这种长期激励形式(辛清泉、谭伟强,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