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产品感官评分标准表》
根据表2进行各样品的综合评分(共计10分)对试验样品进行感官评定。由10位专业品尝员组成评定小组,采用10分制评分检验法对不同条件下试验样品的色泽、香气、气味和体态4个实验因素进行感官评定,计算出各项平均得分。要求室内温度适宜,通风良好,评定员无不良嗜好。
图表编号 | XD0020947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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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15 |
作者 | 高雅君、马东兴、赵旭东、刘学涛 |
绘制单位 | 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