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不同情况下大股东增持部分股票损益》

《表5:不同情况下大股东增持部分股票损益》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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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产权与业绩考核指标选择——基于招商蛇口股权激励方案的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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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万得数据库数据和《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草案)》数据整理计算。

虽然将股价指标作为行权业绩指标有利于大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但股票市场的非强势有效会部分抵消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效果。具体而言,由于中国股票市场的非强势有效[39,40],股票价格无法准确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因此设定过高的股价目标会导致激励对象无法达到行权业绩要求,甚至引发高管过激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降低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效果。同时,由于股票价格的波动性使得股票价格无法长期稳定在高位,设定过长期间的股价要求也会导致激励对象无法达到行权业绩要求,从而降低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效果。考虑到股价指标的以上特征,故设定股价指标主要是为了引导管理层关注企业股价,采用积极的市场管理方式维护股价,不至于使股价与企业内在价值有较大的偏移,从而维护大股东的利益。故最终将有关股价指标的行权条件定为“至少十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达到公司上市发行价(除权后)的23.34元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