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异质性机构投资者持股与盈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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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能抑制盈余管理吗——基于退出威胁视角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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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的描述性统计显示,操纵性应计绝对值(ABSDA)的均值为0.063,标准差为0.065,表明公司之间的盈余管理程度差异较大。真实盈余管理指标REM1和REM2均值分别为-0.055和-0.026,中位数分别为-0.042和-0.023。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方面,持股比例总和均值为0.081,即扣除一般法人持股后,我国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在8.1%左右。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最高为0.338,中位数为0.061,标准差为0.070,说明上市公司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考虑异质性后,抗压型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均值为0.049,即4.9%左右,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均值为0.031,即3.1%左右。说明敏感型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小于抗压型机构投资者。抗压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为4.9%,几乎快达到5%大股东的基本线,也进一步说明了抗压型机构投资者一旦退出,将更可能给市场传递出“坏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