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进一步分析:环境不确定性、机构投资者持股与真实盈余管理》
注:*、**、***分别代表10%、5%、1%的显著水平。
由表8可知,当以RM为因变量时,解释变量为投资基金、QFII、保险公司和社保基金持股比例时,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说明这4类机构投资者持股确实能对公司治理起到一定的作用,能抑制企业的真实盈余管理。对于券商、财务公司、银行和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来说,除券商持股对RM有显著正向作用外,其余机构投资者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为正,说明这4类机构投资者持股并没有对真实盈余管理行为起到治理作用。原因可能是因为这4类机构投资者与企业存在某种密切的商业关系,会影响其独立决策,因此对企业真实盈余管理行为的不能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
图表编号 | XD00922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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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1.01 |
作者 | 郭桂华、谢丹 |
绘制单位 |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