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议价能力对U型冲击拐点的调节作用检验》
表8列示了议价能力对非线性冲击的调节作用。从表中可以看出,议价能力弱的分组,其U型拐点更靠近0轴,说明在客户集中度上升时,该组在更低的集中度水平上更易累积崩盘风险。具体而言,民企议价能力比国企低,所以,国有企业客户集中度在超过45.86%后,崩盘风险才会伴随集中度上升出现正向累积,而民营企业的拐点则相对靠前(33.49%)。同理,资产专用性强的供应商议价能力通常更低,企业拐点在33.95%附近,而弱的企业在38.63%,即前者在更低的集中度水平上开始累积崩盘风险。高创新企业由于产品升级换代更快,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更强,其议价能力也更强,所以,低创新企业的U型拐点明显更靠近0轴(33.67%<43.54%),即创新能力低的企业会在更低的集中度水平上累积崩盘风险。上述三个分组的比较结果均证明,议价能力能够调节客户集中度对崩盘风险的影响结构,即高议价能力的企业在同等客户集中度水平下,崩盘风险的累积程度更小。
图表编号 | XD009376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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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8 |
作者 | 于博、毛玄、吴菡虹 |
绘制单位 | 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