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护生理论与技能考核成绩比较分析(分,±s)》
试验组护生的理论知识考核成绩、护理技能考核成绩及总成绩分别为(45.23±1.42)分、(47.65±2.15)分和(93.15±2.68)分,参照组护生的理论知识考核成绩、护理技能考核成绩及总成绩分别为(40.02±1.31)分、(42.61±1.65)分和(84.16±3.54)分。试验组护生的理论知识考核成绩、护理技能考核成绩及总成绩均高于参照组护生,P<0.05。详情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9279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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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周卫兰、周芙容 |
绘制单位 |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