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教师判定幼儿个体违规行为的角度》

《表1 教师判定幼儿个体违规行为的角度》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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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对幼儿违规行为研究——以四川某乡镇幼儿园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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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吴清山(1993)的研究,教师判定幼儿违规行为的角度可分为礼貌、秩序、整洁、勤学等四个方面。礼貌是指人际交往所应遵守的道德常规。秩序是指为不干扰集体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而应遵守的常规。整洁是指能保持自身及所处环境规整、洁净。勤学则指向学习态度方面的常规,如能投入教学活动、与材料积极互动等。基于以上角度,研究者对959个个体违规行为案例进行了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从中可知,秩序是教师判定幼儿个体违规行为的主要角度(占73.4%),勤学次之(占18.9%),而整洁和礼貌两方面占比较低。就年龄差异而言,教师处理小班幼儿个体违规行为的频次(占56.0%)要高于中班(占27.8%)和大班(占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