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7年版LIC-DSF中债务负担指标的警示性阈值》
资料来源:“Guidance Note on the Bank-Fund Debt Sustainability Framework for Low Income Countries”,https://www.imf.org/en/Publications/Policy-Papers/Issues/2018/02/14/pp122617guidance-note-on-lic-dsf/[2018-12-04]。
历史经验和实证分析表明,一国发生债务危机的可能性与该国的债务负担水平呈正相关,并与该国的制度和政策水平(Country Policy and Institutional Assessment,CPIA)、经济增长率、外汇储备、海外汇款等经济特征呈负相关。因此IMF分析人员基于80个低收入国家1970-2014年的历史数据,采用Probit回归模型和信噪比预警法,为所有债务负担指标计了一套警示性阈值。[2]这些阈值反映了一国承担债务的能力大小。一旦债务国的债务负担指标(实际债务负担)超过其对应的警示性阈值(承担债务能力),那么该国很可能发生债务危机。为了反映国家经济特征的差异,DSA根据国家的制度和政策水平、经济增长率、外汇储备、海外汇款、全球经济增长等指标制定了一个复合指标(Composite Indicator,简称CI)[1],并根据这个指标对国家的承债能力进行分类,为其设定不同的警戒性阈值。国家的承债能力分类包括低、中、高三种,各分类与CI值以及各债务负担指标的警戒性阈值之间对应关系如表3。
图表编号 | XD006048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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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7 |
作者 | 熊婉婷、常殊昱、肖立晟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