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7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涉及粮食生产和供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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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农业公司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的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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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修订在体现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同时,对外资在农业育种、种子生产等领域的进入进行了规制。2017年6月,我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版)》发布,该《目录》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涉及农业和粮食安全的鼓励类措施条款共有10条;第二部分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细分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两大类,外资进入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领域必须是中方控股,而外资进入稻谷、小麦、玉米收购、批发领域虽然是限制,但缺乏具体限制措施。新《目录》发布后禁止外商进入的目录只有3条,具体条目参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