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S省各地区酌定不起诉适用比例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我国酌定不起诉制度的运行考量及改良路径——以刑事诉讼法修改后S省酌定不起诉案件为视角》
二是酌定不起诉适用在地区、时间段不平衡。根据表2所示,S省的各地区中,2013年酌定不起诉适用比例最高的是8.02%,最低的为0.98%,相差7.04个百分点;2014年最高的是6.34%,最低的为0.96%,相差5.38个百分点;2015年最高的是6.58%,最低的为1.88%,相差4.7个百分点;2016年最高的是10.88%,而最低的仅为1.55%,相差9.33个百分点。从不同时间段看,同一地区酌定不起诉适用比例也相差悬殊,差距较大的前三位分别相差9.92、3.68、3.34个百分点。S省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之间酌定不起诉适用比例的差异,反映出各地区对酌定不起诉标准把握不一,即使是同一地区在不同的时间段适用酌定不起诉的标准也难以统一。
图表编号 | XD003120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1.10 |
作者 | 张树壮、周宏强、陈龙 |
绘制单位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