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S省适用酌定不起诉罪名情况》

《表5 S省适用酌定不起诉罪名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我国酌定不起诉制度的运行考量及改良路径——以刑事诉讼法修改后S省酌定不起诉案件为视角》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由于上述原因,S省适用酌定不起诉的罪名和情节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酌定不起诉适用的罪名单一。如表5所示,酌定不起诉主要集中在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轻罪名,分别为2190人、1250人、1214人,占酌定不起诉总人数的22.9%、13.1%、12.7%,合占总数的48.7%。第二,酌定不起诉适用的从宽情节单一。适用酌定不起诉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坦白、自首、刑事和解、从犯、初犯偶犯等从宽情节,分别为1213人、9233人、2859人、2495人、806人、9080人,占总数的12.7%、96.4%、29.8%、26.0%、8.4%、94.8%。第三,酌定不起诉适用条件明确的案件类型适用比例高。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了酌定不起诉适用条件的未成年人案件、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案件、认罪悔罪案件、初犯偶犯等案件类型,明显比其他类型案件适用普遍。S省审查起诉受理、审结人数较多的案件依次是盗窃、故意伤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但由于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案件刑事和解的比例高,且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相对明确,适用酌定不起诉比例分别为14.3%、6.45%,远远高于盗窃罪的2.03%和危险驾驶罪的1.54%,酌定不起诉适用罪名排序则变更为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危险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