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13-2017年丁省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适用强制措施的情况》

《表5 2013-2017年丁省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适用强制措施的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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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的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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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

调查发现,2013年到2017年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直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数量整体呈逐步提高的趋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数量不断下降。但是,根据部分地区收集的数据显示,尽管有的地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直接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比例相对较高,但大多数地区公安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直接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数量与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未成年人数量相比,仍然偏低,有的地区甚至五年里没有对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取过监视居住措施(见表5和表6)。根据对警察和检察官的访谈,由于缺少有效的非羁押监管方案,为了保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脱逃和后续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减少侦查阶段对未成年人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可能带来的办案风险,公安机关倾向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可见,如何对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监管,依然是制约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直接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