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外部监督、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业绩承诺》

《表8 外部监督、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业绩承诺》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并购业绩承诺——基于市值管理视角的经验证据》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本文还检验了外部监管环境的影响。一直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是证监会的重点监管对象,证监会在2008年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并且在2014年对其进行了修订。管理办法对业绩承诺做出了相关规定。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控股股东利用业绩承诺进行市值管理比在非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更容易被监管者发现,因此股权质押期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市值管理成分会相对较低。为验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08)的监管效果,本文检验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调节效应,结果报告见表8 Panel A。可以看出,Pledge_dumi,t×Majori,t-1和Pledge_ratioi,t×Majori,t-1与业绩承诺金额和业绩承诺期限均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即证监会的监管使业绩承诺趋于保守,降低了人为推高业绩承诺的空间。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的关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股权质押期间控股股东利用高额业绩承诺和较长业绩承诺期进行市值管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