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苹果酒感官评分标准》
感官评定采用百分制法,由20名经过培训的具有一定感官评定经验的评定员,按国标和参考前人结果[3,5]修正后苹果酒感官评分标准(见表1)的要求,对各个酒样从色泽(满分20分)、香气(满分40分)、滋味(满分30分)、风格(满分10分)4个方面进行感官评定,以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为评语集,建立单因素矩阵,构建主因素突出型综合评判模型,采用M评判模型进行分析[13-16]。
图表编号 | XD0018074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冯涛、马博文、庄海宁、孙敏、徐志民、杨末尧 |
绘制单位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学院、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食用菌研究所、家食用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学院、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营养与食品科学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