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烈性酒监管法规及主要相关内容》
不同国家的烈性酒监管部门多不一致,其烈性酒监管法规常由各国不同管辖部门发布,“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中,如马来西亚等国家由卫生部负责,菲律宾等国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关于烈性酒法规的形式多不一致,如表1所示,各国关于烈性酒的主要监管法规,如新加坡等国家规定于食品法规中,印度尼西亚、印度等国家有专门的酒精饮料法规;从内容上看,烈性酒法规主要规定了各种烈性酒在定义、酒精度以及标签等方面的要求。此外,有一些国家通过签署协议达成了区域范围内技术规范的共同准则和规则,比如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3国于2010年签署了协议《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以及俄联邦技术规范的共同准则和规则》,表明上述3国在国家层面关于烈性酒的规定要求基本一致。
图表编号 | XD0017103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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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0 |
作者 | 程铁辕 |
绘制单位 | 宜宾海关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