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地方产业政策、财政激励与企业金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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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产业政策能否治理企业脱实向虚——基于政府行为视角下的中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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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地,本文在“地方产业政策—企业金融化”框架内嵌入了财政分权因素(见表6)。整体来看,地方产业政策与财政分权的交互项系数大多显著为负,说明在财政分权较大的情况下,地方产业政策强度越大,则越有利于降低企业金融化。这主要是因为,财政力量富足是地方政府意志实现的基础,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对企业的支持才能落到实处;而地方财政分权较小时,其财政资源边界约束明显,极大地限制了地方产业政策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和广度。值得注意的是,地方财政资源的充分利用,必须有较强的约束方能实现。实证结果来看,法规型产业政策与财政分权的交互项(L.Policy-L×L.FD)为负且高度显著,而规章型产业政策同财政分权的交互项(L.Policy-N×L.FD)系数方向尽管符合预期但并不显著。可见,作为具有立法性质的产业政策,其制定和执行更具科学性、系统性和权威性,无疑能够满足地方财政资源配置的需求,仅依靠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难以调动资源实现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