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感官评价评分表:基于聚类分析的浓缩苹果汁风味品质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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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聚类分析的浓缩苹果汁风味品质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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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厂家提供2017年生产的符合《浓缩苹果汁》等相关标准的12个批次浓缩苹果汁样品,由10名经过品评培训的专业人员组成评定小组对浓缩苹果汁样品的香气、滋味2个因素进行感官评定。采取10分制打分,对2个因素的得分分别按50%的权重计算出感官评定综合得分,感官评价评分表见表1。其中,感官评定综合得分大于等于8分的,认定为风味较好批次(A类)样品,得分小于8分的,认定为风味相对较差的(B类)样品。样品17-1~17-12感官评价综合得分分别为9.05±0.325、8.95±0.345、8.725±0.3、8.5±0.425、8.45±0.3、8.025±0.37、6.075±0.38、6.275±0.3、6.125±0.365、6.65±0.39、6.5±0.405、5.025±0.38,样品17-1~17-6得分大于8分,认定为A类样品,样品17-7~17-12得分低于8分,认定为B类样品。两类样品感官评价得分经显著性检验P<0.05,两组样品感官评价综合得分具有显著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