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感官评价标准:不同加水量腌制酱牛肉中挥发性风味物质变化》
参照GB/T 22210—2008《肉与肉制品感官评定规范》[19]制定感官评分标准,选取10名食品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感官评价小组,并对小组成员进行风味相关知识和气味辨别培训,以保证对风味特征达成共识。感官评价实行10分制原则,根据喜好度逐渐增强采取1~4、5~7、8~10分的分段式评分规则,以不同评分项和为标准,取10位评价员评分平均值,评分标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9400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5.25 |
作者 | 李素、周慧敏、张顺亮、刘嘉文、赵冰、潘晓倩、许典、郭雅、刘博文 |
绘制单位 |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肉类加工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肉类加工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肉类加工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城市学院、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肉类加工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肉类加工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肉类加工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肉类加工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肉类加工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