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广州地区与深圳地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案件总体情况》
如果按照证明标准差异化的范围、程度来划定差异度的位阶———认罪认罚案件的取证范围、查证方式和定罪辅助性标准改变越大则所处的位阶越高,改变越小则位阶越低———那么深圳市的试点无疑是处于顶端的位阶,广州市则是处于底端的位阶,因而两者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有利于准确地检验证明标准差异化对司法公正和办案质量的影响。笔者采集了广州地区和深圳地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从开始至结束(2016年12月-2018年10月)近两年期间的认罪认罚案件全样本数据,其中广州地区包含市区两级12个样本的数据,深圳地区包含市区两级9个样本数据。其总体情况如表1。
图表编号 | XD008309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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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5 |
作者 | 李小东 |
绘制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