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企业性质和市场化程度的异质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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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司法专门化促进了企业环境治理吗——来自专门环境法庭设置的准自然实验》
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
为检验环境司法专门化对不同性质企业环境治理的影响,本文将国有股权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划为国有企业。检验结果在表4第1~2列,结果显示:在国企和非国企样本中,环境司法专门化(Court)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说明环境司法专门化对两类性质企业的环境治理均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两个样本组的回归系数并不存在显著差异。可能的原因在于:国家对环境治理下的决心越来越大,各种监督和治理越来越多,因此,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在面临环境司法专门化时,都有进行环境治理的压力,从而都会加大环境投资。
图表编号 | XD008278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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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翟华云、刘亚伟 |
绘制单位 | 中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中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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