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企业产权性质对市场化程度与企业股权结构动态调整速度关系调节作用的检验结果》

《表8 企业产权性质对市场化程度与企业股权结构动态调整速度关系调节作用的检验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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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程度和股权结构动态调整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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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先后经历了放权让利、制度创新、国资监管和分类改革四个阶段[29],但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历史遗留问题依然十分严重,“一股独大”式的高度集中股权结构依然是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新时期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其主要目标是通过股权结构优化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由于国有企业存在较强的政府行政干预和预算软约束问题,因此当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偏离最优股权结构时无法得到及时的动态调整。与此相反,非国有企业因其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财务目标,凭借自身较为灵活的治理结构,会不断调整优化股权结构,使其向最优股权结构靠拢。企业大股东会基于自身利益,为谋求利益最大化从而来考察调整收益与调整成本之间的关系,当调整收益大于调整成本,大股东会相应地进行股权集中或股权稀释行为。基于此,为检验市场化程度对股权结构动态调整速度的正向影响效应是否在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中存在差异性,本研究按照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为国有企业将样本划分为国有企业样本组和非国有企业样本组,并基于模型(5)进行分组回归检验,检验结果见表8。可以看出,在国有企业样本组和非国有企业样本组中,市场化程度(Market)与股权结构(Vote)的交互项(Vote×Market)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在企业产权性质情境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企业所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对企业股权结构的动态调整速度都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效应。然而,在企业产权性质情境下,企业所在地区市场化的程度对股权结构动态调整速度的促进效应存在企业产权性质异质性,企业所在地区市场化的程度对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动态调整速度的促进效应(-0.028)大于对非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动态调整速度的促进效应(-0.023),并且该分组检验结果通过了组间系数差异检验。该检验结果表明,市场化程度对具有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股权结构动态调整速度的影响不同,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对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动态调整速度的影响更大,但是,企业的产权性质并不影响到市场化程度与股权结构动态调整速度之间存在的正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