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夏津县2011—2017年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通常以当地地表水开发利用率、地下水开采率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率三个指标来衡量。按国家评价方法,当地地表水开发利用率指当地地表水供水量占地表水资源量的百分比;地下水开采率指浅层地下水供水量占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的百分比;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率指总供水量(当地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占水资源总量的百分比。对夏津县近7年(2011—2017年)平均供水量进行分析计算,计算结果如表2所列。
图表编号 | XD007453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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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0 |
作者 | 牟月芳 |
绘制单位 | 山东省夏津县水利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