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校核心能力-校通识能力指标比重》
核心能力采取由上而下的“校-院-专业”三级界定。首先设定校级核心能力/基本素养,在学校的基础上制定院级学习成果,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专业素养/能力。例如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院、系“核心能力”即依此建立。由于通识教育的共通性,在学校设定的指标体系基础上,共同商议设定核心能力和基本素养的占比,达到一致,彼此贯通,相互融合,由此在校级核心能力和基本素养指标的基础上,设定通识能力指标(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022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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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8 |
作者 | 陈雯霞 |
绘制单位 |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外语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