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校核心能力-校通识能力指标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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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成果导向教育的第二课堂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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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采取由上而下的“校-院-专业”三级界定。首先设定校级核心能力/基本素养,在学校的基础上制定院级学习成果,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专业素养/能力。例如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院、系“核心能力”即依此建立。由于通识教育的共通性,在学校设定的指标体系基础上,共同商议设定核心能力和基本素养的占比,达到一致,彼此贯通,相互融合,由此在校级核心能力和基本素养指标的基础上,设定通识能力指标(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