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心理契约的结构维度》

《表1 心理契约的结构维度》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心理契约多元关系路径及其影响效应研究——基于扎根理论的个案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文献资料,作者自行整理。

契约内容即契约客体,是契约最重要核心的构成要件。在雇佣契约等有形契约中,契约的核心内容是组织和员工契约双方就彼此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详细条款。对应在无形的心理契约中,客体就是组织和员工之间“相互期望”或“相互责任”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心理契约内容涉及广泛,但这些内容相互之间既存在着联系也有区别。多数研究采用组织或员工认为重要的期望或责任作为心理契约内容,而并非是一一列举的方式。也有文献表明,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员更关注这些内容的内在构思,即心理契约的结构。目前,大多数文献将心理契约划分为交易和关系两个维度。但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心理契约结构(如表1)。[6](P289-298)[7](P226-256)[8](P511-542)[9](P469-488)[10](P156-158)[11](P404-410)[12] (P11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