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五大领域课程目标概述》
新加坡为与国际接轨,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先后出台许多政策法规。《婴幼儿培育框架》和《培育早期学习者—新加坡幼儿课程》成为指导性文件,将课程分为六大领域(详见表2),为2个月至6岁的婴幼儿的学前教育提供连续的培育标准和服务指南,并指出其教育目标为幼儿在课程中愉快的认识、探索和发现世界。幼儿成为积极的学习者,能感受学习和使用母语的乐趣、能有信心地用母语与他人进行交流,并能欣赏本地文化,成为一个自信、主动学习的人、积极的贡献者以及关心社会的公民。[2]
图表编号 | XD00337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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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车雪莲、刘董波、金玲 |
绘制单位 | 合肥学院教育系、亳州学院教育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