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对现有FAO或WHO标准以及FAO/WHO联合标准进行再评审的优先名单》

《表3 对现有FAO或WHO标准以及FAO/WHO联合标准进行再评审的优先名单》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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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农药产品标准制修订最新动态和进展——2020年FAO/WHO农药标准联席会议和国际农药分析协作委员会会议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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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手册》2.6和2.7的要求,FAO和WHO对发布标准进行系统和定期审查,并制定一个优先的3年评审方案。制定优先评审的农药标准依据包括JMPR评审或再评审的有效成分;生产工艺发生改变的;列入或待列入PIC和POP清单的化合物;市场上超过10年的老农药和不在销售的农药。2019年FAO/WHO/CIPAC联席会议(Open meeting)上JMPS公布了优先标准列表,总共涵盖了95个化合物的FAO标准和85个化合物FAO/WHO联合标准和WHO标准,划分3个类别(表3)。类别1为最高优先,包括29个化合物的FAO标准和27个化合物FAO/WHO联合标准和WHO标准;类别2为仍可接受但存在一些缺陷,待类别1完成后进行,包括16个化合物FAO标准和8个化合物FAO/WHO联合标准或WHO标准;类别3为目前暂不须采取行动的,包括50个化合物FAO标准和29个化合物FAO/WHO联合标准和WHO标准。实施步骤首先是确定公司主动提出对类别的标准审查/重新评价。JMPS将发布一个意向通知(notice of intent),阐明申请的相关要求。JMPS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制定评审工作方案。FAO和WHO也将通过正式函或通知宣布评审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