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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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的人才培养目标设定——以惠州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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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为了不断完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更好地适应学校定位、社会需求变化、专业发展特点以及保证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制定了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机制,建立了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的评价制度,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包括专业负责人、系主任、专业骨干教师、辅导员、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惠州及周边地区基础教育数学教学名师的评价小组,定期对本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评价.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小组采取社会需求调研结果、行业专家意见、用人单位调查、毕业生和在校生座谈、教师讨论等校内和校外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来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方式如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