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甘肃省四所高校校级教学督导的性质与定位表》

《表1 甘肃省四所高校校级教学督导的性质与定位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审核评估背景下地方本科院校教学督导职责与功能扩展研究——甘肃省四所本科院校教学督导规程的文本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基于以上对教学督导工作的性质与定位的分析,本研究对甘肃省的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陇东学院和河西学院的教学督导规程及实施细则进行了文本分析,四所学校的教学督导规程对教学督导工作定位的界定差别较大,其中河西学院和陇东学院督导规程的条文比较完善,也规定的更为细致.西北师范大学、陇东学院和河西学院将其界定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指导和反馈的一项工作,河西学院又增加了评估功能,陇东学院增加了咨询功能;河西学院和陇东学院都属于后一批接受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院校,因此两所学校都将其界定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兰州理工大学的界定则比较笼统,具体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