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过度自信的二元性:过度自信对复杂产品风险管理的双重影响》
通过精读图2中68篇高被引文章,总结出过度自信产生的原因是行为主体在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时出现的认知偏差[26]。复杂产品风险管理中的评估对象可根据来源分为两类:一类来源于风险管理者自身,如知识水平、工作熟练程度等,称之为主体因素;另一类来源于外界环境,如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设备发生故障的概率等,称之为客体因素。复杂产品风险管理工作的本质是风险管理者在评估各种风险因素之后,通过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将风险因素引发的期望风险损失降低至可接受的范围。当风险管理者过度自信时,或表现为对主体因素的高估,或表现为对客体因素的低估,或是二者兼而有之。本文把风险管理者对主体因素高估的现象称之为高估主体效应,对客体因素低估的现象称之为低估客体效应,见表1。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效应,对人们行为的影响效果也不完全相同,影响机理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图表编号 | XD0015703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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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0 |
作者 | 王经略、周国华 |
绘制单位 |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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