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随访频次先证者配偶告知和抗病毒治疗情况》
注:括号内数据为百分比(%),a使用Fisher确切概率法。
除未随访组有4.2%的患者未进行配偶告知外,其余均完成了配偶告知,主要的告知方式为本人直接告知和医生告知,告知时机多为立即告知。未能随访组抗病毒药物的漏服率最高,完成三次随访组最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9.557,P<0.001);随着随访次数的增加,漏服率呈下降趋势(趋势χ2=25.788,P<0.001)。未能随访组停药发生率最高,随访组人群停药发生率较低,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094,P=0.377)。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5688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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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刘雪梅、甘志高、范引光、章奇、杨妙英、冯献湘 |
绘制单位 | 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