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培训维度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统计量》
为研究接受不同时长的培训是否会对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造成影响,将所调查的教师按照他们培训的时长分为小于40小时、40~80小时、80~120小时和120~160小时四个组,并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进行差异检验。方差齐性检验的结果见表7,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各维度的P值均大于0.05,满足方差分析的前提条件。从以上方差分析摘要表中知悉,就“信息技术设备应用频率”“数字化资源应用频率”“信息化教研应用频率”三个因变量而言,整体检验的F值分别为2.781(p=0.041<0.05)、7.272(p=0.001<0.05)、4.176(p=0.006<0.05),均达到显著水平,表示不同培训时长的教师在这三个维度间均有显著差异,研究假设获得支持,为研究哪些配对组别间的差异达到显著,需进行事后比较。
图表编号 | XD001496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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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01 |
作者 | 周鹏、徐晶晶、吴砥、饶景阳 |
绘制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化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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