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学段维度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统计量》
为研究基础教育阶段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的学段差异,本研究将教师学段分为初小、高小、初中、高中四个组,并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检验差异。方差齐性检验结果显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各维度的显著性P值均大于0.05,满足方差分析的前提条件。单因素方差分析统计量结果见表4,就测量的三个因变量而言,整体的F值分别为0.264(p=0.851>0.05)、3.910(p=0.009<0.05)、4.121(p=0.007<0.05),表明“数字化资源应用频率”和“信息化教研应用频率”均达到显著水平,表示不同学段教师在这两个维度上均有显著差异,研究假设获得支持,需进行事后比较研究哪些配对组别间的差异达到显著。而“信息技术设备使用频率”的F值未达到显著差异(p>0.05),研究假设无法获得支持,无须进行事后比较。
图表编号 | XD001496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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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01 |
作者 | 周鹏、徐晶晶、吴砥、饶景阳 |
绘制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化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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