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层次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比较》

《表1 不同层次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地方本科高校应用型转型路径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明确指出:教育必须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1]。“社会责任感”是对高校培养的人才应具备的软实力要求,“创新精神”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人才的共性要求,“高级专门人才”是对高校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在《高等教育法》中,没有对不同类型的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作具体要求,但对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按照不同层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2](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