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液体调味料评分标准》
感官是评价食品的重要指标,本试验以色泽、风味、滋味为指标进行评分,满分5分,10个人进行评分,取平均值,具体评分标准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2754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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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0 |
作者 | 张江宁、丁卫英、张玲、韩基明、杨春 |
绘制单位 |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特色农产品加工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特色农产品加工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特色农产品加工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特色农产品加工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特色农产品加工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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