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名人独董”对管理层权力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的影响》

《表5“名人独董”对管理层权力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的影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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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独董”、管理层权力与股价崩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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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结果表明,“名人独董”起到了监督管理层利己行为的作用,但监督效果不显著,可能的原因如下:一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主要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构成。国有企业背景下高管拥有官员和企业家的双重身份,同时金字塔式的权力等级又赋予了高管难以受到政府有效监督的操纵权;民营企业以家族企业为主,大多沿用家族创始人兼任高管的治理机制,所以企业内部管理层的权力根深蒂固导致“名人独董”的监督权难以制衡管理层的控制权。二是由于声誉激励有效的前提是独立董事劳动力市场是十分有效的,但是我国资本市场目前还处于新兴加转轨时期,股东和高管聘请高声誉独立董事实施严厉监督自身行为的可能性较低,相对于内部董事而言资本市场对于独立董事的声誉惩罚相对较轻。Du等(2018)[39]研究发现,当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决策说“不”时,劳动力市场并没有奖励警惕的独立董事,所以“名人独董”很可能不具有向人力资本市场传递“专家”的信号动机。例如,独立董事察觉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时,独立董事出于规避风险首先会选择主动辞职而不是通过积极履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三是由于“名人独董”处于社会网络中心的概率更高,兼职的席位可能相对于普通董事而言更多,但是由于时间和精力的局限性,导致“名人独董”难以对任职公司实施全面、细致的监督。因此,“名人独董”对管理层权力影响股价崩盘风险的监督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