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助理教师资格要求:欧盟国家幼儿园助理教师专业化的现实困境与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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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国家幼儿园助理教师专业化的现实困境与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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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示没有资格准入的学历要求2.按照《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2011版)规定,0级是学前教育,1级是基础教育,2级是初级中等教育包括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3级是高级中等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4级是中等后非高等教育,5级是短期高等教育,6级是本科学位或同等

教师资格制度能够从入口把好质量关,保障助理教师的专业性,是专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合组织和欧盟等国际组织研究报告显示,当前各国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准入门槛仍相对较低,[9]而助理教师的资格准入门槛更低。表1参考了“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2011)”的分类,比较了专任教师与助理教师的学历资格要求。对比发现,多数国家助理教师没有职业资格要求,或者远低于专任教师的资格要求,从而直接拉低了整个师资队伍的资格准入水平。其中比利时弗拉芒区、希腊、西班牙、法国、荷兰(针对4-12岁儿童)、斯洛文尼亚、瑞典、塞尔维亚、德国和英国有专门的助理教师学历资格要求,以初中学历或者高中学历为主,且远低于专任教师的学历准入要求,有一半以上的国家没有学历资格准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