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法官助理工作职责:审判团队模式: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的困境与出路》
(2) “审执合一”理念下审判团队中应如何科学且合理地划定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能。关于法官助理的工作范围的定位,虽然我国《法官法》《法院组织法》并没有予以规定,但相关改革文件虽已有列明。经过整理后,笔者归纳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范围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36777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王立新 |
绘制单位 |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2) “审执合一”理念下审判团队中应如何科学且合理地划定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能。关于法官助理的工作范围的定位,虽然我国《法官法》《法院组织法》并没有予以规定,但相关改革文件虽已有列明。经过整理后,笔者归纳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范围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36777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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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王立新 |
绘制单位 |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