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中债评级覆盖与信用评级高低 (分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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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付费”模式能改善评级市场的信息质量吗——基于中债资信评级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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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付费”模式评级发挥声誉约束作用的基础在于声誉受损会给“发行人付费”机构造成较大损失,而不同评级机构之间声誉资本迥异,那么,中债评级覆盖对不同机构的评级均不产生影响吗?为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进一步分组考察了中债评级覆盖对不同机构评级的影响。在数据处理方面,我们将关联公司视为同一家机构,包括以下两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表6报告了采用OLS方法得到的中债评级覆盖与信用评级高低的分组回归结果。在列(2)和列(3)中,Coverage的回归系数仅在10%的水平下显著,在列(1)、列(4)和列(5)中,Coverage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同时,在采用Ordered Logit方法得到的中债评级覆盖与信用评级高低的分组回归结果中(结果未列出),Coverage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总体上看,中债评级是否覆盖同一受评对象对不同机构的评级均无影响。原因可能在于,我国评级行业“级别竞争”严重,评级机构在与发行人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一家评级机构因中债评级覆盖同一受评对象而担心声誉受损,收紧了评级标准,则发行人可能转而委托另一家评级机构进行评级,从而导致该评级机构丢失业务。因此,在市场竞争压力下,各评级机构对中债评级覆盖均不做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