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学生视角下的大学教师不当教学行为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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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学教师不当教学行为的分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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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料来源同参考文献[4]。

第一,“指导建议缺失”。这主要指教师没有尽到为学生提供指导的责任,如拒绝给学生写推荐信,拒绝为前来咨询的学生提供任何学习或职业建议等。第二,“课堂专制”。这是指教师忽视了师生之间的权力差异,歧视或将自身意志强加于学生,违背了促进学生发展的伦理原则,如课程内容将女性和少数族裔的学术贡献排除在外,迫使学生仅从某个特定视角理解课程内容等。第三,“缺乏沟通”。这包括教师未告知学生办公时间,未向学生讲明论文评分依据等。第四,“课程设计不足”。这包括未在课程设计中考虑学生需求或实际能力,未将学科前沿知识纳入课程等。第五,“规避麻烦”。教师违背了尊重大学与保密性的伦理原则,如未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安排考试,将评分后的试卷放在学生都能看到的公共场所等。第六,“教学狭隘”。这主要指教师缺乏教学内容或教学法胜任力,如过于强调知识记忆而忽视学生批判性思维培养,忽视自身教学发展等。第七,“教学大纲不充分”。如,教师未准备课程大纲,课程目标不明确等。第八,“教学封闭”。这主要指教师拒绝与同事分享课程大纲或教学方法等。第九,“贬损同事”。这指教师不尊重同事,进而也损害了学生发展,包括在教师会议上负面评价同事课程,贬损同事课程,并强烈建议学生选修自己的课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