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私企融资约束的变化和上市公司的直接融资优势》
注:限于篇幅,表中没有给出控制变量结果;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和***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
第三种可能解释是,与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进行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相比,非上市公司往往更依赖于银行信贷,因此采用上市公司样本所得结论可能不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为了减少这种担忧,我们根据企业是否在样本期间发行公司债或进行股权融资,将样本分为融资组(曾经发行公司债或进行股权融资)和非融资组(既没有发行公司债,也没有进行股权融资),分别对模型(2)进行了回归,结果见表7。从中可以看出,融资组和非融资组中私企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在2008年前后均没有显著变化。这说明表4的回归结果并非来自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和股票的直接融资优势。 (1)
图表编号 | XD002894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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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3 |
作者 | 胡悦、吴文锋 |
绘制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