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营商环境不同侧面与民企债务融资成本回归结果》
为了增强结果的稳健性,本文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检验。首先,更换营商环境变量。通过对已有文献营商环境变量进行梳理,借鉴于文超等[4]使用市场化进程得分作为测度各省份营商环境的代理变量。如表8,全样本营商环境不同侧面各地区政府管制、非国有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分别在1%、5%和1%的水平上显著降低民营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进一步的,为了研究营商环境的不同侧面对银企关系以及产业类型不同的样本影响是否存在差异性,分别进行分组检验。结果(篇幅限制,不再展示)显示,无银企关联样本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明显大于有银企关联样本的回归系数,再一次证实营商环境成为民企通过银企关联降低债务融资成本的有效替代机制。新兴产业各地区政府管制(Gov)、非国有经济发展(Pri)的回归系数显著高于非新兴产业,证明H3,但法制环境(Law)均显著,说明我国法律制度对于新兴产业和非新兴产业具有同等的保护,体现了我国法治化的公平性。
图表编号 | XD0022341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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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0 |
作者 | 张玉明、张永红、张明霞 |
绘制单位 |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