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正式债务契约:营商环境与银行贷款融资》

《表2 正式债务契约:营商环境与银行贷款融资》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营商环境、债务来源与融资歧视——基于契约异质性视角的实证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分别代表10%、5%、1%的显著性水平;()内为t统计量,[]内为检验统计量的p值,{}内为Stock-Yogo检验10%水平上的临界值。

由前文分析可以看到,营商环境的改善显著提升了企业的显性债务契约(银行贷款)水平。本部分将进一步分析营商环境改善下的融资歧视弱化作用对企业债务来源的影响,以此检验假设3。首先将制造企业按照其资产规模的中位数划分为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同时参考聂辉华等(2012)的分类方法将样本按照企业性质分为国有企业、非国有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三大类,[34]以此为基础对正式债务契约(银行贷款)进行分样本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从列(1)和列(2)中可以发现,营商环境与产业契约密集度的交互项(W×C)对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融资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对大型企业的影响并不显著。同样,交互项(W×C)对非国有企业(包括外资企业)的银行贷款水平的影响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而对国有企业银行贷款融资的影响并不显著(如列3—列5所示)。这表明本文理论部分假设3中所分析的融资歧视弱化机制对企业债务融资中正式显性债务契约(银行贷款)的影响具有显著的作用。随着营商环境优化,那些不具有“资质保障”的中小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正规银行贷款,缩小了不同类型企业间“融资歧视”差距,缓解了中小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该结论深刻地揭示了地区营商环境与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联系,提升营商环境是改善地区银行信贷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以及助推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