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非契约型对照组:营商环境与内部融资》

《表4 非契约型对照组:营商环境与内部融资》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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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债务来源与融资歧视——基于契约异质性视角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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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代表10%、5%、1%的显著性水平;()内为t统计量,[]内为检验统计量的p值,{}内为Stock-Yogo检验10%水平上的临界值。

根据前文所述,为了给本文理论机制及相关研究假设提供更具信服力的证据,本部分将选用不具有明显契约性质的企业内部融资变量作为对照组,按照企业类型分样本进行考察。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从列(1)至列(5)中发现,即使按照规模与所有制将企业进行分类估计,营商环境与产业契约密集度的交互项(W×C)对不同性质企业内部融资水平的影响均不显著,这充分揭示了营商环境是通过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债务自身的契约不完全性机制对企业债务来源产生影响,排除了其通过非契约途径对债务来源产生作用的可能性。因此,本文的理论机制得到检验,研究假设的结论是可靠的。